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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团聚移民申请

父母团聚移民基本申请条件

· 担保人必须为加拿大公民或移民

· 必须年满18岁以上

· 超过最低收入要求(LICO+30%),并且需要有加拿大税务局的文件证明过去3年的收入超过此最低要求

· 需要同时保证在被担保人登陆以后,在经济上支持担保人20年内担保人和被担保人必须签署担保人协议书,承诺担保人提供经济支持。

· 如果是魁北克省的居民,则需要和魁北克省政府签署承诺协议

· 担保人过去3年的家庭总收入需要连续3年达最低标准

根据家庭人数,需要担保人在申请前2-4年,包括移民审理过程中每一年的收入都达到LICO的1.3倍。只要配偶愿意共同签名,那么收入可以合并计算。对于2017年1月的申请人来说,要求在申请的时候就递交2013-2015的报税记录。2016年的收入依然要满足,但因为递交的时候还没有官方的NOA,所以暂时不用提供。根据目前的审理进度,申请人至少在2017、2018年依然要满足收入要求,每年的收入要求比上一年会增加1-2%左右。

此外,担保人必须连续3年达到上述最低收入标准才有资格担保,并且移民部只接受加拿大国税局的报税单作为收入证明;过去只要有一年达到最低收入标准即可成为担保人。另外一点重要的改变是,由2014年元月起,担保人必须与联邦移民部签署担保文件,将担保期由过去的10年提高到20年。

近期收到移民部信函的申请者均被要求提供担保人2010及2011年的收入证明。有移民顾问解释说,这是循旧法要求申请人提供申请前12个月的收入情况。如果担保人在2011年递表后家庭情况出现诸如结婚、离婚、生小孩等变化,按要求都要及时通知移民部。而移民部在接到通知后一定会视情况要求担保人提供2012至2014年的收入证明。

申请人为了节省时间,可以在通知移民部个人情况变化时一并附上近几年的收入证明,这样可以避免两次等候。

根据父母团聚移民新政策,担保期从过去的10年延长到20年,也就是说单吧嗯必须承担其(祖)父母移民后20年的生活开支。

魁北克省的单独要求

如果担保人居住在魁北克省,那么审理担保资格的权限不在联邦而在魁省,请忽略下面的收入表格,并致电我们评估关于魁北克省的单独要求。

团聚超级签证和访客签证与担保父母、祖父母永久居民的区别

加拿大今年来先后向海外访客推出专为解决父母、祖父母来加团聚而使用的超级签证以及有效期10年的普通访客签证。

超级签证是专门向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父母、祖父母等直系亲属发出的一种特殊探亲签证。从使用功能上,超级签证与10年普通签证都是10年有效的多次入境签证。两者之间的最大区别是,超级签证允许访客每次入境之后停留最长两年时间,而普通10年签证允许访客每次入境最多停留6个月,希望超过这一期限者要在到期之前一个月,再提出延长居留的申请。

在申请程序上,超级签证由于入境居留时间长,要求申请者在加拿大居住的子女承担类似移民担保人的角色。担保人要提供在加拿大的收入证明,且年收入要达到移民规定的标准。这一标准相当于加拿大的年度低收入线,比起移民担保人的收入要求低30%。此外相较于一般访客签证的邀请信,担保人(即子女、外子女)要向移民部出具书面的经济担保信。超级签证申请者还要购买和提供至少一年的加拿大医疗保险凭证,另外申请人要经过与移民申请者类似级别的体检。

这两种签证与担保父母、祖父母永久居民最大的区别,在于无论是普通签证还是超级签证持有者,身份仍是访客,而透过PGP成功申请移民者,则具有加固永久居民身份,享有安省全民免费健保和其他移民安居服务,同时在满足居住条件后可申请加入加拿大国籍。超级签证部分解决父母祖父母透过申请移民来加团聚漫长的等待时间,但无法从根本上替代永久居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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